各助学单位及助学考生:
为做好2024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含学分互认)课程手续的办理,现将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办理形式
为减少办事人员路程负担,本次免考申请采取线下直接申办和线上申办两种形式办理。
二、申办时间
线下申办于2024年9月2日至9月6日工作时间办理,线上提交早于9月2日00:00、晚于9月6日24:00提交的免考申请,一律不予受理。
三、申办要求:
申办免考的考生须为我校助学考生,且拥有已注册成功的新准考证号,并应至少已通过一门统考课程,网上已有成绩可查。考生先查询“附件1:贵州师范大学主考各专业可免考课程”,可选择使用原学专业课程成绩或规定相应资格证书申请免考,并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用于免考的原学专业层次课程必须全为必修课;
(二)“英语(二)”可用原本科四个学期及以上必修“公共英语”课程平均成绩办理免考;
(三)可用于办理免考的资格证书有“全国大学英语等级考试(CET)”四六级合格证书(可免考英语二,另须提供成绩证明)、“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三级及以上合格证书(可免考英语二);
(四)申办本科层次免考的考生,前置学历应已毕业,否则不予办理;
(五)其余详见贵州省招生考试院网站文件《贵州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课程实施细则》及其补充规定的要求。
四、申办材料及方法:
(一)考生下载并填写“附件2:贵州师范大学教育自学考试免考申请表”;
(二)若使用原学专业课程成绩申办免考的考生,须提供原所读专业所有学期的所有科目详细成绩证明(加盖原所读学校教务部门公章)原件扫描电子图片,或提供原层次学籍卡或毕业生登记表课程成绩(含所有科目)原件扫描电子图片;
(三)使用原学专业课程成绩申办免考的考生,须提供毕业证书原件扫描电子图片,并提供有效期内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电子版;
(四)若使用规定资格证书申办免考的考生,需提供该证书的原件扫描电子图片。
(五)线下申办考生在申办受理时间内将上述材料纸质版交至继续教育学院学历教育科审核办理。需线下申办的考生地址为贵州师范大学西校区3号楼继续教育学院3508室。
线上申办考生将上述材料电子版打包发送至我院工作邮箱:sdjx2020@163.com,邮件标题为“2024年下半年免考申请+准考证号+姓名”,未按要求命名标题的邮件或材料不全者视为无效申请不予办理;我院接到有效申请后会在5个工作日内回复,如在期限内未取得回复方可再次发送咨询。
(六)若为各助学单位集体办理,需准备以下材料:1、汇总需办理免考课程的考生并初审,确保以考生已注册的新准考证号办理,下载并按要求填写“附件3:贵州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课程登记表”电子版,并加盖助学单位教务部门公章后的原件扫描电子图片;2、如生源全为同一院校的助学单位,下载并按要求填写“附件4:原专业课程成绩汇总表”电子版,并加盖院校教务部门公章后的原件扫描电子图片;如生源较为分散的助学单位,请按照个人申办的要求准备材料,再汇总填写附件2。
(七)自学考试免考课程审定费按15元/每生每科收取。收费标准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联合下发的黔价费[2008]63号文件、贵州省招生考试院下发的黔招考院[2016]8号文件规定执行。
五、工作要求
(一)请各集体申办单位在各环节报送中务必使用附件中的表格规范填报,如未按要求填表,成绩均无法导入。报送相关表格时应严格检查各项数据,避免因错报、漏报影响考生成绩最终上报。
(二)因省招生考试院对于各类成绩上报时间已做出严格规定,使用自考管理平台导入各类成绩时间予以严格控制,故各助学单位必须在本通知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关报送,超过时限者一律不再受理;如有错误数据,也应在我院规定时间内予以更正和返回。
特此通知
联系电话:0851-86702452
附件1:贵州师范大学主考各专业可免考课程
附件2:贵州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申请表
附件3:贵州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学分互认)课程登记表
附件4:原专业课程成绩汇总表
贵州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4年7月12日
一审(校):缨紫
二审(校):宋浩强
三审(校):刘亭伶